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进行资格认定。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3、招用高校毕业生单位申领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4、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5、一次性创业补贴(小微企业):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6、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对劳动法定年龄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注册登记,不含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6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申请补贴时在我县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 6 个月的各类人员,补贴标准为 4000 元。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7、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8、企业职工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通过企业兴办的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根据自身生产实际,鼓励和支持企业组织现有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证书层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办理渠道为宁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9、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 (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补贴。办理渠道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10、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单位驻地属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除外)可委托集体存档。办理渠道为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
11、发布招聘信息:有招聘意愿的各类用人单位可发布招聘信息。办理渠道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登录宁阳公共招聘网(http://www.ningyangzhaopin.com/)。
12、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宁阳辖区企业新引进符合补贴条件的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且首次在我县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办理渠道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或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an.gov.cn/)。
13、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毕业前3个月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毕业后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办理渠道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14、普通本科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毕业两年内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首次到我县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6个月。办理渠道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或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an.gov.cn/)。
15、工业企业新引进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生人才津贴: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在现有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人才津贴,连补3年。办理渠道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或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an.gov.cn/)。
附件: |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单位 | 联系方式 | |
宁阳县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0538-5628420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及创业岗位 开发补贴申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 补贴、公益性岗位、发布招聘) | 伏山镇人社所 | 0538-5713598 | |
0538-5639388(高校毕业生补贴) | 堽城镇人社所 | 0538-5211197 | ||
0538-5637716(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 蒋集镇人社所 | 0538-5256022 | ||
0538-5627831(以工代训补贴) | 磁窑镇人社所 | 0538-5815897 | ||
0538-5621842(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 华丰镇人社所 | 0538-5851167 | ||
文庙街道人社所 | 0538-5611187 | 东庄镇人社所 | 0538-5992430 | |
八仙桥街道人社所 | 0538-5656068 | 葛石镇人社所 | 0538-5412769 | |
泗店镇人社所 | 0538-2065595 | 乡饮乡人社所 | 0538-5532073 | |
东疏镇人社所 | 0538-5562008 | 开发区望山社会服务中心 | 0538-5823510 | |
鹤山镇人社所 | 0538-6346067 | 环城产业园周公台社会服务中心 | 0538-5667175 |
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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